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恩施州鶴峰縣環(huán)保-全域感知網(二期)服務項目(小額采購-行業(yè)拓展部)詢價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恩施州鶴峰縣環(huán)保-全域感知網(二期)服務項目(小額采購-行業(yè)拓展部)詢價公告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恩施州鶴峰縣環(huán)保-全域感知網(二期)服務項目(小額采購-行業(yè)拓展部)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價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4年恩施州鶴峰縣環(huán)保-全域感知網(二期)服務項目(小額采購-行業(yè)拓展部)(HBXT-2024-13389)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該項目利用鐵塔公司高點鐵塔、信息化優(yōu)勢,對鶴峰鎮(zhèn)全域進行秸稈禁燒、河流安全監(jiān)測及指揮中心,建設全域感知網絡系統(tǒng),為全縣全域感知覆蓋奠定基礎。項目服務期2年。預估預算:1.42萬元(不含稅),1.60萬元(含稅),本項目預算按常規(guī)稅率測算,設備稅率13%。
1.6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7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一家
1.8本項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詳見報價清單,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采購云廣播、數字播出控制器。
2.2項目實施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履行完畢合同義務。
2.3服務地點:恩施州鶴峰縣。
2.4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日歷日完成。
2.5服務期/質保期: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2.6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3.供應商資格要求2.
3.
3.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報價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報價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價項目報價。
(3)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報價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報價。
(4)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jiān))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報價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報價。
(5)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承諾中選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6)本次詢價不接受轉包或分包。
(7)本次詢價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報價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為準),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國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業(yè)名單”的;
(10)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類產品/同類服務“中國鐵塔全國級或總部級供應商黑名單”的;
(11)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類產品/同類服務“省級供應商黑名單”的。
3.3業(yè)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