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花溪區(qū)挖煤沖水庫維修養(yǎng)護工程施工競爭性談判邀請公告
花溪區(qū)挖煤沖水庫維修養(yǎng)護工程施工
競爭性談判邀請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花溪區(qū)挖煤沖水庫維修養(yǎng)護工程施工
項目編號:XSSCG-2024-628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最高限價為:170175.62元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詳見采購文件。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應提供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提供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承諾函【提供承諾函的,格式自擬】;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保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公章);(稅收相關材料是指: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或銀行出具的稅收繳款證明。社保相關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門或稅務機關或銀行繳納社保的憑證。無需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主管部門的有效免繳證明材料);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guī)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