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4年度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施工二標段(陸二莊村,老垛村)招標公告
2024年度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施工二標段(陸二莊村、老垛村)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2024年度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已由連云港市農業(yè)農村局以連農復〔2024〕25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建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4年度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連云港市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
2.2項目招標范圍:2024年度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施工共分2個標段,分別為2024年度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施工一標段(板溝村、沈莊村)、2024年度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施工二標段(陸二莊村,老垛村),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可對上述任意一個或多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只能中1個標段。如果投標人已在先開標的某個標段中確定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有多個標段同一時間開標的話,按標段順序確定第一中標候選人),在后續(xù)標段中參與評分但不再參與中標候選人推薦。
本次招標為2024年度灌南縣孟興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施工建設內容主要為:二標段(陸二莊村,老垛村)主要包含:拆建泵站,為二莊東站(500zlb-125,45kW,單機組);拆建梯形斗渠 1(B=1.95m,b=0.6m,h=1.05m)2.78km,梯形斗渠 2(B=1.7m,b=0.5m,h=0.95m)2.18km,梯形農渠 1(B=1.5m,b=0.45m,h=0.85m)0.75km;
新建梯形農渠 1(B=1.5m,b=0.45m,h=0.85m)1.75km,梯形農渠 2(B=1.3m,b=0.40m,h=0.75m)0.30km;渠橋 40 座;新建/拆建涵洞 ,其中箱涵(1.25m×1.0mx8m)1 座,涵洞(φ150×6m 帶節(jié)制)2 座;新建農門(φ60×6m)24 座;新建放水口 440 座;分水池 2 座;田間道路工程:其中 3.5m 寬水泥路 1.83km,3.0m 寬水泥路1.85km;具體建設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工期:180日歷天完成全部建設內容,具體開工時間以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的開工令為準,完工日期以單項工程四方驗收時間為準(若受財政資金無法到位等原因影響,項目不能停工,不得影響群眾農時,施工矛盾由中標單位處理)。
2.4招標控制價:4801920.5元,投標人投標時不得超過招標控制價,超過此價格將否決其投標。
2.5工程質量:國家、省現行高標準農田項目驗收規(guī)定和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及規(guī)程要求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企業(yè)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材料)。
3.2投標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的)。
3.3投標人擬任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有效的),投標人確定的項目負責人須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異議、投訴)。
3.4投標人擬任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A類)、擬任項目負責人(B類)、擬任專職安全員(C類)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的)。
3.6要求提供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及在本單位近6個月(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3.7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完工驗收時間為準)至今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過類似工程(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水利項目、土地整理工程任意一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fā)包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或完工驗收)證明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上述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合同價款、時間、內容、項目負責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否則不予認可。
3.8本工程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公告【2018】6號、蘇建招辦【2022】2號規(guī)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投標人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
3.9投標人承諾書(詳見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等承諾)。
(1)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記錄:無行賄犯罪承諾必須反映投標人(超過3年)、法定代表人(超過5年)、項目經理(超過5年)無行賄犯罪記錄。具體時間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
(2)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投標人無掛靠行為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承諾內容包括:對自身的信用狀況、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以及對違約責任做出書面承諾。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10本工程執(zhí)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11本項目招標公告公示之前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備注:由投標單位自行提供相關網站截圖)
3.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3其他要求:
(1)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如在招投標過程中發(fā)現掛靠單位投標并中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發(fā)現掛靠單位報名,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2)投標企業(yè)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須是真實有效的,一旦發(fā)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將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3)嚴格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蘇政辦發(fā)[2016]85號文、人社廳發(fā)[2017]80號文、蘇人社發(fā)[2018]199號及蘇人社規(guī)【2022】4號規(guī)定執(zhí)行。
3.14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注: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可對本次招標的一個或多個標段進行投標,但最多只能中一個標段。本項目開、評標按一標段、二標段順序進行,如果投標人已在先評的標段中被確定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后續(xù)標段評審中不再參與中標候選人排名推薦,如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被異議或投訴,經查實取消中標資格,不改變后續(xù)標段的評標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