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臨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內增補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省臨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內增補工程已經由南通市水利局以《關于江蘇省臨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內增補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通水規(guī)計[2024]2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省級以上投資及海安市級配套,招標人為海安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人(項目法人)為海安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海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海安境內增補工程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海安市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根據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江蘇省臨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蘇發(fā)改農經發(fā)〔2022〕1410號),項目總投資26875萬元。目前主體工程均已完成招標,擬對結余資金增補工程進行招標。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根據南通市水利局《關于江蘇省臨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境內增補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通水規(guī)計〔2024〕21號文)號文件,增補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丁堡河沿線農田退水口87處,并配套沿河新建農田排水溝8.4千米;遷改老壩港閘涉污水管線兩條;新建丁堡河閘圍墻、圍網工程;新建丁堡河閘地坪及室外倉儲罩棚等附屬設施工程;新增丁堡閘管理所東側、丁堡河閘管所及移建橋梁間綠化工程;新增老壩港閘交通橋雨水集中收集系統。增補工程概算為905.04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約 90天。工程計劃于2025年04月上旬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簽發(fā)的開工通知為準),2025年06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和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
(2)業(yè)績要求:無。
(3)財務要求:/。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如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以一級建造師參與投標的,須提供有效的電子注冊證書,并執(zhí)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具有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
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提供投標人出具的承諾書,時間為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
備注:擬任項目經理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在其它投標項目中擬任項目經理并中標,雖尚未簽訂承包合同但該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的,該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工程)。
②項目經理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發(fā)包人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xù)后,視為無在建工程。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的,可以參加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須提供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出具的允許項目經理參加項目投標的證明材料)。
(a)工程通過通水(水下工程)、下閘蓄水、機組啟動、投入使用驗收的任意一個階段驗收。
(b)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c)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6)技術負責人要求:具有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
(7)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8)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投標人的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擬任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分別為A、B、C三類)(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崗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1人。
(9)施工設備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和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近3年內未因行賄犯罪被有關機關限制目前投標(投標人出具書面承諾)。
②投標人不得存在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情形。
③投標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情形。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辦理數字證書(具體要求見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建立、更新企業(yè)信息庫(有關證書證件和業(yè)績證明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更新)。
(2)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臺要求完成本項目有關投標信息填報。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期內使用單位數字證書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網上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簡稱“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04月01日9時00分。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電子招投標系統。
5.2 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