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嵩山路(新都北路至規(guī)劃縱一路段)新建工程嵩山路沿線供電管線(2021G02地塊電力接入)工程電纜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嵩山路沿線供電管線(2021G02地塊電力接入)工程電纜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嵩山路(新都北路至規(guī)劃縱一路段)新建工程已由揚州市江都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揚江發(fā)改許(2025)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揚州市江都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1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嵩山路沿線供電管線(2021G02地塊電力接入)工程電纜采購項目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范圍: 招標清單范圍內的電纜采購項目,產品必須符合電力部門的入網要求和規(guī)定。
2.2 交貨地點: 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qū),招標人指定地點。
2.3 交付使用期:
工期:20天
供貨期:本項目分階段供貨,中標人收到招標人(或經招標人授權的本工程施工單位)通知后之日起3日內,送至招標人指定地點。
2.4 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5 合同估算價:420.525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3 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供貨能力,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3.4.1
(1)在中國境內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電纜制造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代理商投標時,應是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的銷售代理商,提供代理商營業(yè)執(zhí)照、制造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
(2) 如果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時投標,以制造商為準;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貨物只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代理商投標時,投標貨物品牌必須為同一品牌。
(3) 提供本次招標電纜的型號檢驗報告或鑒定報告。
(4) 2022年 1 月份以來代理商或制造商單項合同 330 萬以上電纜銷售業(yè)績。
3.5本工程不接受在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不良供應商處理措施期限內的企業(yè)投標;具體名單詳見“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供應商管理-不良行為處理-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