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公物投資-競爭性磋商-GT2025-SH066-廈門市海綿城市信息化管控平臺運維及分析服務-采購公告
公物投資-競爭性磋商-GT2025-SH066-廈門市海綿城市信息化管控平臺運維及分析服務-采購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福建省,廈門市
一、采購條件
受廈門市水務中心委托,廈門市公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GT2025-SH066廈門市海綿城市信息化管控平臺運維及分析服務項目組織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資金為財政資金。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 現(xiàn)歡迎國內(nèi)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提交響應文件。
二、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規(guī)模:48.941萬元
范圍:本采購項目劃分為1個采購包,本次采購為其中的:
采購包01: 項目名稱:廈門市海綿城市信息化管控平臺運維及分析服務,采購預算:48.941萬元,項目內(nèi)容:廈門市海綿城市信息化管控平臺運維及分析服務,1項,具體內(nèi)容及要求詳見采購文件。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采購包01資格要求:
一、一般資格證明文件: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函;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注:本項目允許供應商采用“資格承諾制”,供應商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格承諾函,即視為滿足上述要求且無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采用資格承諾制的供應商,須根據(jù)第七章首次響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資格承諾函,否則可能導致資格承諾函不被認可。2、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3、單位負責人證明或授權書:
(1)若供應商代表為單位負責人,無需提供授權書,但應提供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