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5年汕頭金平區(qū)紅領巾電信大院整體盤活出租項目比選公告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5年汕頭金平區(qū)紅領巾電信大院整體盤活出租項目(比選代理機構編號:04-17-04D-2025-D-A10142),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及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出租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承租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招租內容
1.1 項目概況:汕頭金平區(qū)紅領巾電信大院整體盤活出租,該物業(yè)權屬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和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
1.2 招租內容:
1.2.1項目地點:汕頭市金平區(qū)紅領巾路63號。
1.2.2項目租賃期限:本項目租賃期限為15年。
1.2.3招租范圍:汕頭市金平區(qū)紅領巾路63號,租用總面積為4735.78平方米,其中包括房屋面積3089.66平方米(上市部分:2745.58平方米,存續(xù)部分:344.08平方米)和空地面積1646.12平方米(上市部分)(交付時間、計租面積及計租時間以比選人實物實際交付時間和雙方丈量面積為準)。
1.3出租房屋及空地的交付方式:本次采用分階段交付及延緩交付兩種模式對物業(yè)進行出租。其中,分階段交付的房屋面積:1189.80平方米、延緩交付的房屋面積:1899.86平方米以及空地面積:1646.12平方米,具體情況如下:
1)分階段交付:食堂全座(紅領巾生產輔助樓)、紅領巾63號101-102號房(營業(yè)廳)、濱廈路2號甲座底層和乙座等。預計交付時間:2025年08月01日前(視營服中心和營業(yè)廳修繕進度分階段交付給參選人)。
2)延緩交付:辦公及機樓(共5層)、擴層、電房和保衛(wèi)房、空地等,其中:比選人營服中心騰挪后的相關場地因與比選人待搬遷的機樓區(qū)域交叉,以比選人機房搬遷騰挪后再進行交付。預計整體交付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前,實際交付時間以比選人機房搬遷和相關實際進度為準。
1.4★特別說明:
(1)本項目擬以公開比選的方式開展招租工作,整體盤活,不分割出租,期限為15年。以物業(yè)實際交付日啟開始計租;租賃期內,每3年租金遞增3.6%;免租期3個月(分攤在實際交付日啟計的前2年,分別為首年的最后兩個月免租金,以及次年的最后一個月免租金。用于比選人場地搬遷、場地清理工作及考慮因延緩交付場地造成中選人盤整困難等因素)。
(2)租賃范圍:商業(yè),嚴禁在場地內生產、銷售、存放易燃易爆等;;嚴禁在場地內開展非法活動;如因中選人原因導致租賃房產內發(fā)生違法違紀事件,一切責任由中選人承擔,并承擔比選人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比選人土地證載用途為綜合,中選人需向比選人明確使用用途,場地內經營涉及證照、申報、手續(xù)等一律由中選人負責。
(3)中選人對大樓的改造及裝修不可破壞房屋主體結構,裝修方案須在施工前向比選人報批。
(4)中選人在比選人土地上搭建任何臨時設施(構建物)需經比選人同意,并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建手續(xù),合同到期后中選人需負責把土地恢復至原狀或無償移交給比選人使用(以甲方意見為準)。
(5)鑒于紅領巾大院為通信網絡重要節(jié)點,考慮網絡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等因素,中選人通信線路的建設及改造需取得比選人同意方可施工。
(6)比選人消防設施等配套可供中選人使用,相關消防和安全設施由中選人負責向有關部門報批,費用由中選人負擔。租賃期內消防設施交由中選人維護看管,若需改造需在施工前向比選人報批,到期后完好交還給比選人(涉及改造項目到期后需無償移交比選人)。
(7)中選人在簽訂本合同后30日內須向比選人支付2個月的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到期原路退還。
(8)租賃期內的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因使用房屋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中選人自行繳付,不納入租金中(繳費電表戶號和水費表號屆時由比選人提供)。中選人如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比選人的同意,再由中選人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xù),費用由中選人自行負擔。在雙方未完成整體房地實物移交期間,中選人因使用部分租賃場地而產生的水電費,由中選人自行安裝獨立分電表、水表進行計量向比選人結算支付。由參選人對此進行承諾,未按要求提供承諾函的,其參選予以否決。(按附件1《承諾函》)。水電費按季度結算,電費結算標準按照實際使用度數*電費單價*1.10(已包括線損),水費結算標準按照實際使用噸數*水費單價+污水處理費分攤+生活垃圾費分攤。
(9)中選人必須按照國家消防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租用物業(yè)衛(wèi)生環(huán)境、防疫防控管理。由參選人對此進行承諾,未按要求提供承諾函的,其參選予以否決。(按附件1《承諾函》)。
(10)參選人涉及比選人員工及其親屬的,應主動向比選人進行申報。如不涉及,參選人須對此進行承諾,未按要求提供承諾函的,其參選予以否決。(按附件3《租賃項目不涉及比選方員工及其親屬承諾函》)
(11)交付時間和面積以雙方丈量面積及比選人實物實際交付時間為準。
(12)本項目設置租賃期房屋及空地每月每平方米租金參選單價下限,具體如下:
1)營業(yè)廳物業(yè)租金為:73.5元/平方米/月;
2)1樓物業(yè)(培訓樓、生產輔助樓等)租金為:21.00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