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十一化建-中海殼牌惠州聚碳酸酯項目土建工程施工二標段(第2次采購)-競爭性談判項目公告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
中海殼牌惠州聚碳酸酯公輔工程項目部
中海殼牌惠州聚碳酸酯項目 土建工程施工二標段談判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中海殼牌惠州聚碳酸酯公輔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中海殼牌惠州聚碳酸酯項目 土建工程施工二標段已具備談判采購條件(采購編號:2025002-2025-JZ-TF/JG-02)。采購人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有限公司,現(xiàn)進行公開談判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標段(包)編號:2025002-2025-JZ-TF/JG-02/01
標段(包)名稱:中海殼牌惠州聚碳酸酯項目 土建工程施工二標段-標段包01
* 采購內容及范圍:中海殼牌惠州聚碳酸酯項目污水處理設施、乙醇罐組、MEG(乙二醇)罐組、1#泡沫站、全廠給排水管網(wǎng)等土建工程施工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資格要求:本次談判要求響應人須具備: 1.相應的工程施工資質,相關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保障施工能力。 2.響應人須是中國化學云采網(wǎng)注冊分包商; 3.響應人須履約信用良好,無生產(chǎn)安全、質量和環(huán)保事故,近半年無合同爭議糾紛引起的訴訟、仲裁、違法行為記錄及有關行政處罰等相關情況; 4.響應人須未列入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化集團)和十一化建“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單”、“不合格分包商名單”、“不良企業(yè)(個人)名錄”或“分包商黑名單”。 5.響應人須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 6. 本次談判不接受聯(lián)合體。
3.2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jù)公司申請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