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消防設施操作員系列培訓服務(第三次)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消防設施操作員系列培訓服務(第三次)(項目編號:YG1202500350)
二、 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競爭性磋商
四、 采購內(nèi)容: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監(jiān)控操作方向),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檢測維保方向)培訓、考試服務,覆蓋人數(shù)約67人(最終以采購人確認為準)。
五、 項目最高限價:¥266,300.00元,限價含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fā)的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且在有效期內(nèi)。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辦學許可證且辦學內(nèi)容與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相關。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應具備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7萬元的同類項目的業(yè)績(同類項目指:消防設施操作員培訓。項目類別判定以實際實施內(nèi)容為準,即使項目名稱與上述不完全對應,但只要實施內(nèi)容相符即可認定為同類項目)。項目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對應發(fā)票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nèi)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四)供應商為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監(jiān)控操作方向),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檢測維保方向)兩個培訓主題各至少提供3名承接過相關培訓課程的講師,提供講師簡介(學歷背景、專業(yè)資質(zhì)、曾授課過的企事業(yè)單位經(jīng)驗介紹、主授課程介紹)并加蓋單位公章。
注:①供應商為不同培訓主題提供的講師可重復。②自有培訓師需提供本單位近三個月社保記錄(以加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繳費歷史明細表》或《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證明》為準);簽約培訓師需提供有效期內(nèi)的相關合作聘書或合作協(xié)議,聘書的有效期或者合作協(xié)議的有效期范圍應當覆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且上述資料需加蓋報價單位公章,若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不提供者,則該項不得分。
(五)供應商應承諾,為本項目提供符合培訓需求的教學場地(教學場地應位于廣州市越秀區(qū)、荔灣區(qū)、天河區(qū)、海珠區(qū)、白云區(qū),自有或租賃皆可)、模擬系統(tǒng)及輔助教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施模擬操作平臺、多媒體教學設備、實操案例庫,以支持高效、安全的教學實踐。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格式見附件),及佐證以上信息的證明材料(格式內(nèi)容不限)并加蓋公章。
(六)供應商應為本項目配置相對固定的2-5人項目團隊提供培訓服務,提供擬投入人員清單(格式自擬)。
(七)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八)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格式見《非聯(lián)合體響應承諾函》)
七、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7月1日
八、 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7月6日。
九、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7月7日08時:30分
十、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