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供冷供熱項目能源站熱泵機組設備采購(第二批)二次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供冷供熱項目能源站熱泵機組設備采購(第二批)(二次),招標人為鄭州鄭灃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單位參加。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供冷供熱項目能源站熱泵機組設備采購(第二批)二次
2.2項目編號:CHZX-公開-2025-405
2.3項目概況:鄭州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供冷供熱項目,項目地點為鄭州市鄭東新區(qū)龍湖內環(huán)北路與龍源西三街交叉口東南角,總建筑面積318691.5㎡,地上建筑面積162901㎡,地下建筑面積155790㎡,其中文化交流中心建筑面積62623㎡,會展中心建筑面積36435㎡,酒店建筑面積57928㎡,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1065㎡,建筑層數:地下2層地上5層;建筑高度45m。本項目采用新能源供冷供熱系統。
2.4預算金額:4480000.00元。
2.5招標范圍:本次采購內容為鄭州國際文化交流中心供冷供熱項目能源站熱泵機組設備采購(第二批),包括4臺離心式水源熱泵機(1200RT)的采購、運輸、保險、裝卸就位、指導安裝、培訓、調試、驗收、質保期內外服務等,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及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6供貨安裝期:接到招標人通知后45天內設備送達招標人指定地點。
2.7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8質保期:24個月
2.9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yè)及地方相關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滿足招標人要求。
2.10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投標人若為制造商,須具備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為:壓力容器制造];投標人若為代理商(經銷商)時,須具有制造商對該項目所投產品的授權證明文件,制造商應具備上述對制造商的相應資質要求;
3.2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應提供2022年6月1日以來承擔過合同額280萬元以上的類似項目業(yè)績(注:提供合同復印件,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3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
3.4 財務要求: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須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2年、2023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若企業(yè)成立不足三年則從成立年份算起,提供相應年份的經審計完整合法有效的財務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