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樂安縣友誼水庫擴建工程移民安置規(guī)劃報告編制項目公告
樂安縣友誼水庫擴建工程移民安置規(guī)劃報告編制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樂安縣友誼水庫擴建工程移民安置規(guī)劃報告編制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實施,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樂安縣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的設計服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樂安縣山碭鎮(zhèn)。
2.2項目概況:主壩(原大壩)加高培厚、新建副壩一座、溢洪道改建、新建輸水隧洞、封堵原壩下涵管、改建上壩公路、興建供水管道、庫尾防護、增設安全監(jiān)測設施及信息化工程等。本項目將友誼水庫擴建成中型水庫,總庫容1290萬立方米,項目建成后主要以供水、灌溉為主。供水人口12.99萬人,日供水2.0萬立方米,灌溉面積1.05 萬畝。
2.3招標范圍及內容:全階段移民安置規(guī)劃設計。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2.5招標金額: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249.98萬元,最終價格據(jù)實結算。
2.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至項目竣工驗收止。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省市相關規(guī)范、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不符合下列資格審查條件之一者,則該投標人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一)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
(二)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yè)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三)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類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fā)江西省非國有企業(yè)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fā)〔2005〕11號)規(guī)定,非國有企業(yè)技術職稱無效)。
(四)投標單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并加蓋單位公章,查詢結果(信用信息報告)記錄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前20天內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交易活動。
(五)投標人必須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市場主體中公示,以投標人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主體登記信息顯示為已完成登記狀態(tài)為準,否則無效。
(六)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tài)。
注:以上第
(一)至
(三)條投標人需提供相關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至電子投標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
(四)條需投標人自行打印網上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掃描件至電子投標文件中;第
(五)、
(六)條需投標人自行打印平臺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掃描件至電子投標文件中。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對每個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資格審查辦法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