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宜城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5-08-11 15:18|發(fā)布單位:湖北國華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08-29|項目監(jiān)管地:宜城市|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宜城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ZB01XY-202508-HJFW118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684-2025-00396
3、項目名稱:宜城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50.8(萬元)
6、最高限價:50.8(萬元)
7、采購需求:
宜城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包括所轄區(qū)域內所有船舶、公務碼頭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含油污水接收、轉運、處置服務。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1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為: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政府采購項目是專門面向小微企業(yè),本項目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為“ 其他未列明行業(yè) ”(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應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yè)承接,供應商需提供相應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資格承諾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1)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的證明材料;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以開啟時間為準)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證明材料。信用承諾:供應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按約定提交相關材料及違背承諾自愿承擔相關責任的約定,提供書面宜城市政府采購投標人資格信用承諾函(格式詳見第六章響應文件的格式)。
(二)資質要求:①擁有能力匹配的船舶水污染物專用接收船舶(提供船舶水污染物專用接收船舶的證書證件及船舶照片);②已在行業(yè)管理部門備案的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yè)(提供備案證明)。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