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拉蓋通用機場項目配套房建工程招標公告
烏拉蓋通用機場項目配套房建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烏拉蓋通用機場項目配套房建工程已由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內發(fā)改基礎字〔2023〕1443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內蒙古民航機場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治區(qū)統(tǒng)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烏拉蓋通用機場項目配套房建工程
2.2 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綜合業(yè)務用房總建筑面積約918.42平方米,生活輔助用房總建筑面積約221.54平方米,地上一層,局部地下一層,綜合車庫工程總建筑面積約519.72平方米,油車庫工程總建筑面積約112.37平方米。
2.3 招標范圍:包含綜合業(yè)務用房工程、生活輔助用房工程、綜合車庫工程、油車庫工程、配套供電工程、供水工程、污水、污物處理工程、供熱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
2.4 建設工期:含冬歇期共計324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9月1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7月30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為準,如因不可抗力或現(xiàn)場條件等導致不具備施工條件,計劃開工日期順延;已開工的,承包人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在計劃竣工日期內完成竣工,其相關風險及費用在投標報價中考慮,發(fā)包人不承擔相應費用。
2.5 工程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烏拉蓋管理區(qū)巴彥胡碩鎮(zhèn)。
2.6 質量標準:滿足設計要求,達到國家和行業(yè)現(xiàn)行質量驗收合格。
2.7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并具有有效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且具有足夠資產和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住建部最新資質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投標人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等同于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3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注冊在本單位的國家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建筑工程專業(yè)),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4其他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除項目經理外,需至少配備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或質量員)、安全員、勞資專管員各一名,施工員、質檢員(或質量員)需提供相應的崗位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勞資專管員提供崗位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或投標人任命書,并承諾委派人員具備完成相關職責的能力。安全員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已實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分類地區(qū)的投標單位提供C3類或同時提供C2和C1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未實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分類地區(qū)的投標單位提供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同時提供項目管理機構人員近一年任意連續(xù)3個月在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
3.5信譽要求:
(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截止時間)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