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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什縣污水處理廠維修改造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烏什縣污水處理廠維修改造項目已由 烏什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烏發(fā)改批[2025]320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 烏什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 烏什縣 7.1 級地震地區(qū)災后重建專項資金和紅十字會捐贈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烏什縣污水處理廠維修改造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烏什縣污水處理廠維修改造項目
2.1.1建設地點:烏什縣
2.1.2建設規(guī)模:修復城區(qū)市政排污管線12公里及配套安裝污水管道在線監(jiān)測設備,采用非開挖紫外線光固化修復技術對現狀管道進行局部修復,管徑 DN300-DN800。
2.1.3總投資額: 1640萬元
2.1.4總承包計劃工期:120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1.5 標段劃分:烏什縣污水處理廠維修改造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2.1.6其他: 無
2.2招標范圍: 本次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含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期間的配合服務)、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后期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專業(yè)(排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 [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 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由施工單位提供)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qū)外建筑企業(yè)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qū)建筑市場統(tǒng)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xù)。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guī)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