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市政污泥處置項目(三次)公開招標公告
宿州市市政污泥處置項目(三次)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EP-SZCG2025098-重2)
項目概況
宿州市市政污泥處置項目(三次)(采購標的)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安徽省·宿州市)(網址:http://ggzyjy.ahsz.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EP-SZCG2025098-重2
項目名稱:宿州市市政污泥處置項目(三次)
預算金額:600(萬元/年)
最高限價:本項目以單價招標,污泥外運及處置總量暫定28000 噸(以實際轉運數(shù)量為準),單價最高限價為 211(元/噸),結算價=實際污泥外運及處理量*投標污泥外運及處置單價,每年結算價上限為600萬元。
采購需求:負責宿州市城南污水處理廠、宿州市深水汴北水質凈化有限公司年產污泥約28000噸(含水率≦60)的污泥處置工作。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限為3年,具體起始日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采用“1+1+1”方式簽訂,合同首簽期限1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可以延續(xù)簽訂服務合同,每次延續(xù)1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項目。具體原因如下:因確需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基礎設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等原因,只能從中小企業(yè)之外的供應商處采購的。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采購文件約定方式進行質疑。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2)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