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師范大學易地新建項目(一期工程)清潔能源供暖綜合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長春師范大學易地新建項目(一期工程)清潔能源供暖綜合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網址:http://www.zcy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13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采購計劃-[2025]-16479號-JRC2025S117(S01)
項目名稱:長春師范大學易地新建項目(一期工程)清潔能源供暖綜合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13887.6700萬元
最高限價:13887.6700萬元
采購需求:本項目采用“空氣源熱泵機組+電鍋爐”熱源供暖,由中標供應商全額投資建設、運營服務,具體包括供暖能源站建設、清潔能源設備設施采購安裝調試、供暖一次管網敷設、智慧能源管控平臺系統(tǒng)建設、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更新、電源增容及線路敷設等配套設施建設、供暖綜合服務。供暖綜合服務范圍為長春師范大學易地新建項目一期宗地范圍內所有房屋。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務期為10年,預計從2025年10月20日至2035年4月19日(具體合同服務期以供應商為招標人提供供暖服務時間起,滿10個供暖期)。
建設工期:中標供應商應在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20天(日歷日)內完成供暖能源站建設、所有清潔能源設備設施到貨、安裝及系統(tǒng)調測。(需提供具體相關工期保證承諾書)
服務地點:長春師范大學易地新建項目一期宗地范圍內。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特定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應為獨立法人或負責人制機構,能夠承擔民事責任,須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技術實力和投資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供應商須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至少1份與本項目類似的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合同關鍵頁和中標通知書(如果有中標通知書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3.3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備要求:供應商須提供完整的服務團隊,包括但不限于1名運維服務經理,至少2名安裝及維修服務人員(具備相關證書)24小時在崗(所有費用由供應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