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北部水廠新建待報廢物資堆放場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北部水廠(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北部水廠新建待報廢物資堆放場項目
二、項目類別
貨物
三、采購方式
競價
四、采購內(nèi)容
購置3個集裝箱安放到指定位置、購置安裝2套對開門、10套防護欄。
五、采購控制價
總價包干 ¥44696.3元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供應商應當具備 / 資質(zhì)。
(2)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 / 資格條件。
(3)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yè)績。(同類項目是指: / )
(4)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yè)績。(同類項目是指: / )
(5)其他要求: /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管理關系。
(4)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nèi)的。
(5)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zhì)證書狀態(tài)。
(6)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內(nèi)因發(fā)生質(zhì)量或安全生產(chǎn)事故等受到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nèi)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