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5年永寧街道重點河道管護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2025年永寧街道重點河道管護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5-09-08
項目概況
2025年永寧街道重點河道管護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9月24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編號:ZZGJ—2025118
1.2項目名稱:2025年永寧街道重點河道管護項目
1.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1.4預算金額:36萬元,最高限價36萬元。
1.5采購需求:對永寧街道范圍內的9條重要河道(玉蘭河、永寧河、三合圩中心溝、西葛電站溝、張圩頭道溝、唐營電站溝、劉營電站溝、復興圩三道溝、54電站溝)進行管護,主要包括打撈水面漂浮物、清理護坡垃圾、日常巡查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采購需求。
1.6服務期限:兩年,合同一年一簽,一年管護期滿,如成交供應商的履約情況良好且經采購人考核合格認可,可以續(xù)簽一年。
1.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的會計報表,成立不滿一年的無需提供,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公章);
(5)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無。
2.2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貨物。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yè)采購貨物。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中小企業(yè)貨物: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企業(yè)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企業(yè)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zhí)行價格扣除優(yōu)惠政策,詳見采購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與標準。
2.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2.4第2.1
(5)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2.5 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2.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